国家资助项目(CSC国际组织实习项目)专栏

国际民航组织

作者: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 发布日期:2017-03-23
 2017年赴国际民航组织实习人员选派工作流程 办法

选派流程:

序号

时间

步骤

具体内容

1

2017

220日前

申请准备

1.申请人员查看选派办法,确定是否有资格申请。

2.申请人确定实习意向岗位,按申请材料清单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

3.学校组织校内评审,确定推荐人选并进行校内公示。

2

2017

220-28

申请

1.申请人登录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申请类别”请选择——访学类。

2.申请人按《国际组织实习项目网上报名指南(国际民航组织)》填写申请表、上传申请材料,并按时提交至学校主管部门。

3.学校审核后统一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申请材料。

3

2017

3月中下旬

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

20174-5

国际民航组织筛选

国际民航组织筛选

5

2017

6

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公布录取结果。

录取通知及录取材料由相关受理单位转发申请人。

行前培训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被录取人员进行行前培训。

6

2017

6月中下旬起

派出

被录取人员根据国际民航组织确定的时间办理签证、预订机票等派出手续。

 

 

 

 

 

 

 

 

 

选派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服务国家外交工作,通过向国际组织输送人才更好地参与国际事务,培养和储备一批国际组织人才,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设立并实施国际组织实习项目。

第二条 根据与国际民用航空组织(简称国际民航组织)签署的合作协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将选拔资助优秀学生赴国际民航组织实习。

第二章 选派计划

第三条 根据与国际民航组织协议,项目面向中国民航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中国民航飞行学院的优秀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含应届毕业生以及刚毕业不满一年的学生)选拔。

第四条 选派规模为2人。

第五条 实习期限一般为3-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实习地点为国际民航组织总部(加拿大蒙特利尔)。实习期间可根据特定工作任务安排赴其地区办事处。

第六条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电话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为2400加元//月。

第三章 申请条件

第七条 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和为祖国服务的强烈事业心、责任感、献身精神。

第八条 身心健康,诚实守信,意志坚定。

第九条 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国际视野和多元文化意识,熟悉国际合作规范。

第十条 能够熟练运用英语阅读、写作和交流;同时具备第二外语优先(如法语、西班牙语、俄语或阿拉伯语)。

第十一条 能力要求:

1.规划和组织能力。善于设立明确的目标,合理安排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和风险有预见性;具备有效时间管理能力。

2.交流能力。英文写作表达清晰、简明、准确;具备优秀的口语表达能力和外交礼仪。

3.团队合作能力。能够与他人协作,并能在多元文化环境中与团队成员和睦相处。

4.技术认知。能够熟练运用Office软件(包括Word, ExcelPowerPoint,SharePoint或相关软件,同时愿意接受并学习新的技术。

第十二条 符合国际民航组织实习岗位的具体要求。

第四章 选派办法

第十三条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第十四条 申请人根据国际民航组织公布的2017年实习生岗位需求信息及要求,选择意向岗位并提出申请。

第十五条 申请人所在学校应对申请人的个人基本信息、申报条件、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根据国际民航组织岗位需求,组织专家对申请人的专业能力、发展潜力、外语水平等进行校内评审,并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经校内公示后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推荐人员名单。

第十六条 请统一组织候选人于2017220-28日登陆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2017年赴国际民航组织实习人员网上报名指南》在线提交申请材料。

第十七条 请各校于201735日前将学校正式推荐公函、推荐人选名单以及校内公示材料复印件提交国家留学基金委,并同时通过信息平台提交申请人的电子材料。候选人纸质材料由各校留存,留存期限为2年。

第十八条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候选人名单推荐至国际民航组织总部。具体评审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第十九条 国际民航组织根据自身岗位要求确定最终录取人员。

第五章 派出及管理

第二十条 录取人员需与国际民航组织组织签订实习合同,并按合同规定按期派出。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第二十一条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留学人员开展行前培训。派出前,留学人员须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国际旅行健康证书等。

第二十二条 在外期间,留学人员应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国际民航组织的相关规定、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自觉接受国家留学基金委、驻外使(领)馆的管理,每3个月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实习进展情况报告。

第二十三条 实习结束后,留学人员应及时向国家留学基金委办理报到、提取保证金等手续,并提交实习工作报告及外方工作鉴定。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 国际民航组织2017年实习岗位及《2017年赴国际民航组织实习人员网上报名指南》请查阅附件。

第二十五条 如有咨询事宜,请联系国家留学基金委规划发展部,联系人:徐一平;电话:010-66093960;传真:010-66093954;电子邮件:gjzz@csc.edu.cn

 

报名指南

一、应提交的申请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问学者类)

2.单位推荐意见表;

3.外语水平证明;

4.成绩单复印件(硕士及以上,英文);

5.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6.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7.申请书(Motivation Letter,英文)

8.个人简历(英文)

二、网上报名指南

1.申请表填写注意事项:

请申请人登录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申请类别请选择——访学类。相关填写内容如下:

1)基本情况——请申请人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2)外语水平——请根据本人掌握的所有语种进行选择。在是否达到外语合格条件项选择

请注意:根据自身情况如实填写,并需根据填写内容上传相应的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a.外语专业:外语专业本科(含双学位)以上毕业,需提交相应学历学位证明及外语专业考试证书(如英语专业八级、俄语专业八级等)。

b.曾在国外学习工作: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需提交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人员回国证明(正在外留学人员无需提交)。

c.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等外语水平考试:达到合格标准(雅思6.5分以上,托福95分以上),需提交合格的成绩单。

3)教育工作经历——请按照每一项提示要求进行填写:

a.国内接受高等教育或进修经历: 从本科阶段起。

b.境外学习/工作经历:如曾在国外交流或学习/实习,均可在此栏填写。

c.国内工作经历:除国内工作/实习外,在读期间的校内工作、社会实践等均可在此栏填写。

4)主要学术成果——请按最重要-重要-一般时间近远一次填写,至多4项。

5)主要学术成果摘要介绍——请填写两部分内容:

a.学术成果:如有,请列举学术成果清单及摘要。

b.实践及工作经历:包括时间、工作单位、职务、工作内容、主要成绩、单位负责人联系方式。

请注意:我们将会对申请人填写的内容进行核实,请确保所填写内容真实有效。

6)研修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

a.个人意向:从国际民航组织岗位需求中选择其中两个岗位并陈述理由,以及与自身所学专业的相关性;

b.是否服从岗位调剂;

c.对国际民航组织及岗位的基本认识;

d.职业理想、实习期间的个人计划及其他。

7)国外邀请人(合作者)——此栏不填写。

8)申请留学情况——请按顺序填写以下内容:

申请留学身份:高级研究学者

申报国家/地区:加拿大

申报项目名称:国外合作项目

可利用合作渠道项目:国际组织实习项目

计划留学单位:ICAO(国际民航组织)

受理机构名称: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受理机构

留学专业名称:请填写现从事学科专业

具体研究方向:请填写第一志愿部门(ANB/ATB)及岗位

重点资助学科专业代码及名称:可选择列表最底端的不在所列学科中(此项不作为评审依据)

申请留学期限:3-12个月

申请资助期限:请与申请留学期限一致

是否享受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如果曾享受过,请填写具体时间。

2.上传申报材料

完成申请表填写、保存后,即可点击左侧上传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分为必传非必传两类,申请人须按要求将必传材料全部上传后,方可提交申请表。非必传材料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上传。

请注意:所上传的材料须为PDF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3MB。如材料为多页,必须合并成为一个PDF格式文件上传,否则后上传文件将覆盖先上传文件。

3.完成网上报名

申请表所有项目填写完毕并完成必传材料上传后,点击左侧提交申请表。成功提交后,系统会根据填写内容自动生成《访学类申请表》和《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请将两份材料打印,由单位主管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会同其他材料,按顺序装订整齐交至所属受理机构。

 

三、上传材料说明

1.外语水平证明:

如申请人掌握多门外语,须将相应的外语水平证明上传。

2.成绩单复印件(英文,研究生开始至最近学期)。

3.申请书(Motivation Letter,英文)

申请书用英文书写,包括申请动机、所学专业与国际民航组织工作的相关性、职业理想、个人意向岗位(可根据国际民航组织提供的岗位需求中选择两个岗位)、是否服从调剂等。

4.个人简历:请申请人下载个人简历模板,用英语填写并签字后扫描上传,作为个人资料提交至国际民航组织。

 

请注意,岗位最终录取人员由国际民航组织根据岗位数量和要求确定,国际民航组织可能根据需要要求申请人提交补充材料并另行考核,具体以民航组织要求为准。

 联系方式:

一、申请期间有关事宜与国家留学基金委规划发展部联系:

姓名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吴小龙

010-66093594

010-66093954

gjzz@csc.edu.cn

徐一平

010-66093960

 

二、录取后有关事宜,请根据留学国别联系国家留学基金委欧洲事务部美大事务部亚非事务部